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发展>>公示通报>>活动通报>>文章内容
班级成果加分办法(2009年1月7日修改)
发布时间:2009-0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xch tjl

班级成果加分统计(1月7日修改)

成果加分统计情况公示以来,班主任老师都非常关心和重视这项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考虑到原教代会通过的《班级工作管理方案》中成果加分项目有些方面不够完善,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活动的积极性,对原成果加分内容进一步细化如下:

1、班级成果加分以统计班级在参加学校相关活动中取得团体成绩为主(通常以团体前三名计),学生个人代表班级(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成绩的计入参考分;
2、因本学期校运动会单项获奖有171人次,现均不统计;
3、代表学校参加区级比赛视个人得奖等次得分为2、1;选拔参加市级比赛的得分为3、2;
4、代表学校参加区级比赛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得分为2,四至六名的得分为1,参加市级比赛分别再加1分;
5、代表学校直接参加市级以上征文或答卷取得成绩的,均得1分;
6、学校举行艺术节个人作品、征文得奖均得1分。

另外,学期考核汇总结果由月考核分平均值的80%、学期考核分的20%与成果加分的10%相加组成,其中月考核中班级常规与班主任个人工作按七比三、成果加分中班级团体与学生个人按八比二计算。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opyright? 2003 - 2018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北街168号 邮编:213031  苏ICP备10201501号-2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