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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申报表
发布时间:2011-10-20   点击:   来源:行政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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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2009-2011年度新北区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已经开始,区级文明单位(标兵)是由社会认可,区文明委严格考核,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较好成绩,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是同级各类单位评比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的主要标准是:

1、文明示范成效显著;

2、业务工作实绩突出;

3、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4、文化建设扎实有效;

5、内外环境整洁优美;

6、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7、志愿者活动扎实有效;

8、建设文明城市成效显著。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考核评比: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

4、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5、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6、出现其他与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问题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本单位已基本符合区级文明单位(标兵)标准要求,故申报新北区文明单位(标兵)。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111112012120向区文明办反映。

监督电话:8517797885163015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1110

 

 

 

2011年度新北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

 

 

单位名称(全称)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盖章)

申报类别

文明单位(标兵)

法人代表

高晓蕾

党组织负责人

黄斌

企业性质

 

全员人数

90

党员数

24(在职)

联系电话

85482618

销售收入

 

利润

 

实现利税

 

年人均收入

 

是否连续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哪几届?

20052006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20062007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

20062007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20072008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先进事迹(300字左右)

坚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积极推进江苏省管理规范,力求各项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精细管理,坚持“规范+特色”的办学思路,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打造文化校园,提升学校品牌。坚持民主理校,校务公开,强化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校园文化彰显德育特色,素质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专家引领促进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精心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后勤保障安全第一无责任事故

近三年来

获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2009年: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江苏省教育学会系统初中教育研究先进集体、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常州市校务公开先进集体、常州市平安校园、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常州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学校新北区“三八”红旗集体、新北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江苏省绿色学校 江苏省平安校园 常州市廉洁教育好学校 常州市德育特色学校 新北区“十佳校园网站” 新北区青少年科技活动先进集体

2011年:江苏省优秀校园网站评比一等奖 常州市优秀校园网站

主管部门

  

年 月 日(盖章)

区文明办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文明委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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