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龙虎塘中学邀请北京市惠城(常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邢辉律师,来校为全体教职工宣讲和教育、学校、学生有关的法律知识。
邢辉主任带领老师们一起学习了教育领域的几部重要法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了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通则》第九条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等规定。
未成年人在校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校园伤害事故,常常牵涉到多方利益纠葛。邢辉主任站在法律的立场,对常见校园事故做了分析,并提出了处理和应对措施:①正确适用法律,合理确定责任,引导家校各尽其责;②加强联动协作,积极沟通协调,促进双方矛盾化解;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险理赔的风险转化机制;④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家校衔接,排除安全隐患。
讲座中,邢辉主任引用近日发生的“学生体育课受伤获赔”的案件,解剖该案件中法规裁决的依据和存在的纷争,让广大教职工深切感受,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学校合理有序安排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要每一位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同时这也是教师自我保护的需要。
次法治宣讲学习活动的同时,我校聘请邢辉主任为我校法治副校长,邢辉主任将长期为我校以及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