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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09-12-0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tjl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今年12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常教法[2009]8号《关于开展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区下发活动要求,特制定本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活动时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高晓蕾

副组长:许才华

组 员:黄斌、叶雪峰、屠建林、季晓兰、徐萍、毛晓玲、各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办公室统筹,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五、活动安排

名称

日期

地点

内容

活动形式

责任人

1

活动启动仪式(国旗下讲话)

11-30

操场

活动宣传

讲话

屠建林

2

读好一本书:教师普法教育

12-7

教师会议室

学习《五五普法教师读本》

1、 集中学习一次(127日)

2、 每人一篇心得体会

黄斌

3

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录像)

12-2

各教室

普法讲座

观看录像

许才华

4

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

12-7

橱窗、教室

普法宣传

1、 各班出一期专刊(黑板报或小报)

2、 宣传橱窗有专题内容

季晓兰

5

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12-10

教师会议室

法律知识(提前印发提纲)

1、 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普法读本为主)

2、 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各班推荐2人)

徐萍

毛晓玲

6

组织一次社区宣传

12-4

社区、菜场

宣传法制

1、 发放宣传资料

2、 展出宣传展板

季晓兰

7

网站宣传

学校网站

法律常识,学校活动

建立专题网页,充实内容

许才华

曹韡

8

校园宣传

校园内

横幅

围墙和校园内拉横幅

许才华

9

活动总结

屠建林

附件1: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12 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12·4”法制宣传教育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时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突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四、活动形式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既要适当组织集中宣传,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帮助广大师生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既要充分发挥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的作用,又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发动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五、其他要求

  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12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1号楼B1811室,联系人:汪天立、吴郁,联系电话:85681361Email:jufg@{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2.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09年“12·4”活动宣传标语

一、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四、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五、增强全体公民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七、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八、带头学法用法 做诚实守信公民

九、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努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912

法律咨询

组织法律咨询场次数

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数

接受法律服务人数

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数

法制讲座

举办法制讲座场次数

参加法制讲座人数

法律知识竞赛

举办竞赛次数

参加竞赛人数

发放试题数

回收试题数

法制宣传

悬挂横幅标语数

张贴宣传画数

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

更换法制宣传栏目期数

组织法制文艺场次

其他

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统计表于12月15日前与活动汇报同时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2:新北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开展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今年12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现将市教育局常教法[2009]8号《关于开展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各校,并就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好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各校要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围绕主题,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是读好一本书,《“五五”普通教师读本》是我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各校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内容,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举办一次普法讲座,普法讲座的内容要尽可能贴近当前社会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并形成系列,尽可能让学生受到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三是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板报。学校宣传橱窗于124日前出刊普法教育专栏,各班教室出刊普法教育专版,也可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小报评比活动。四是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各校可在124日前后,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除此以外,学校还可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各校于1212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Emailxbqjywtj@{域名已经过期})。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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