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2004〕28号
关于开展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局属中学:
根据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及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国安发〔2002〕62号)、《关于印发〈全省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工作总结表彰暨普及动员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苏国安发〔2004〕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今年秋季起在我市各局属中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普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及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国家安全涉及国家未来和民族存亡。当前国际局势动荡不安,国家安全形势严峻。中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初始阶段,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中学德育内容,在中学生中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目的在于使中学生牢固树立起国家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思想观念,提高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大背景下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教材、师资、对象
普及国家安全教育所需教材,由江苏省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普及工作指导小组统一提供,作为学校开展教育的教材(领取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师资以思想政治或思想品德课教师为主,历史、地理、语文等相关科目教师及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参与。教育的对象为全校学生,重点是初二学生。
三、教育方式
教育形式提倡多种多样、因地制宜,可以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法律、语文等学科进行渗透教育,也可以通过专题报告、参观展览、观看录象、利用校园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或者利用国旗下演讲、班队团会进行等等。
各局属中学要充分认识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落实好教育的课时(累计2—3课时)、形式和师资,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整个安排抄送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二00四年九月八日
关键词: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