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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9   点击:   来源:常州市教育政务网   作者:佚名

作作为学校开学的第一项任务来抓。

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由一把手为责任人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建立并启动紧急防控预案,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明确分工,细化环节,责任到人,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思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务必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本通知精神落实情况于9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jyjpf@{域名已经过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晨检记录、缺勤登记及随访工作。

(一)各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尽快配齐配全能充分满足学校晨检等需要的体温计、消毒液等器材,决不能出现因器材不足致使晨检制度不落实的现象。

(二)各校要指定专人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若已出现多起发热病例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午检。

(三)各校要根据《学校学生及晨检和午检登记表》和《学校晨检汇总表》做好晨检工作。学生晨检有异常的学生要做到逐人登记;每日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

1.走读学校由家长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晨检工作。学校给每个学生下发《走读学校学生健康状况反馈表》(见附件3),由家长要负责填写落实,学生上交学校。由学校做好汇总和统计。

2.寄宿制学校以宿舍或班级为单位开展晨检工作,按照《寄宿制学校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附件4)格式,对有症状的学生逐一登记。

3.教职工每天入校前在家做晨检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校每天要填写《学校学生晨(午)检记录汇总表》(附件5)和《学校教职工晨(午)检记录汇总表》(附件6),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整理存档。

(四)校内晨检和观察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学校要立即将发热学生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五)各校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上报制度,落实相关联系人,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学校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以及流感样症状的聚集性病例,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上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小时内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六)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还要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习指导工作。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坚持教室、宿舍每天开窗通风,并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消毒记录要详细登记消毒人员名单、消毒药品名称、溶液调配比例、消毒时间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各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

(二)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在学生军训开始前,参训学校应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

(四)施训单位要为受训学生提供整洁、通风的住宿条件,合理安排每间宿舍的入住密度,经常开窗通风。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

(五)参训学校要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随训医务人员要具体督促落实每日晨午检工作,对学生晨午检日志进行检查,对缺勤的师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

(六)在军训基地施训的,要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受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基地,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军训基地,确有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医务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进行严格登记后方可进入,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输入。

(七)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五、各校要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学校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小班上课。国庆长假将至,各校要教育学生尽可能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并做好自我健康状况观察工作。节后返校时由家长向学校报告学生假期是否外出,外出目的地及是否有流感样症状。

六、建立甲型H1N1流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8:30前各班级完成晨检,9:00前将情况报学校汇总,直属学校10:00将《学校晨(午)检上报教育局汇总表》(附件7)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jyjpf@{域名已经过期})。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于15:00前将《辖市区教育局晨(午)检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表》(表8)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附件1:

常州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属地负责、分级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方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常州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机构,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也要在辖市区教育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学校校长负总责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配合市疾控中心为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2)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晨检登记,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并进行跟踪调查,做好家校结合。落实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腋温超过37.5℃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聚集性病例,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教育局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和卫生部门,重大疫情报当地政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处理措施

(一)成立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指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进行有关工作。

(二)疫情报告员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三)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和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四)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甲型H1N1流感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经常性宣传流感传播途径及科学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他们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确定专人进行定期消杀;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足够有效。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定点采购并严格落实索证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猪肉及其产品。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如饲养生猪必须加强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督导检查。成立监督指导小组,对学校落实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附件2:

常州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建中

韩 涛

副组长:沈 梅

梅向东

常仁飞

严维铭

成 员:严东明

张 健

黄 屹

胡 红

甘亦农

朱知云

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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