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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06年春季中小学开学收费标准出台
发布时间:2006-02-07   点击:   来源:常州龙网   作者:林以勤

  规规矩矩收费明明白白交钱

  我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标准出台

  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开学前夕,市物价局、教育局共同发布2006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让学校规规矩矩收费,家长明明白

白交钱。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在开学前将新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费用减免规定和投诉电话等在学校显眼位置上墙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据悉,今年春季我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杂费(每生每学期):小学90元,初中13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学期):小学20元(一、二年级不收),初中30元;课本费(每生每学期):小学一、二年级38.5元,三至六年级77元,初中一、二年级143元,初三年级88元;借读费(每生每学期):省内来常借读的小学生190元、初中生390元。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常政办发[2005]3号)的不得收取借读费;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每生每学期):小学20元,初中35元。

  高中、职中阶段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期):省重点高中850元,市重点高中650元,一般高中500元;代办费(每生每学期):高一450元,高二320元,高三300元。职中由各校根据教学计划确定代办费标准后报教育、物价主管部门备案;职业高中、中专校收费仍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性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小学80元,初中100元,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其他如住宿费、代办校服费、代办伙食费等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与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各部门共同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教宣 林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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