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三创精神”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文明委《关于在全省中小学认真举行“弘扬‘三创’精神,争做新一代江苏人”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苏教基[2004]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于9月18日前将活动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关于在全省中小学认真举行“弘扬‘三创’精神,争做新
一代江苏人”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