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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发布时间:2004-06-1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常教基〔2004〕17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基〔2002〕7号)、(教基〔2001〕28号)、教基〔2003〕6号及省教育厅(苏教基〔2002〕46号)、(苏教基〔200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实际以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进展情况,特制订常州市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常州市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2.常州市学校2004-2005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周历表


二00四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 课程 年度计划 印发 通知

附件1:

常州市2004—2005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 划 安 排

中小学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最主要的依据,是集中体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载体。课程改革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教育自身充分发展的内在需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是学校实施依法办学,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领导、师生全面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修订版)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科学、合理地编制课程计划,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安排新学年课程计划的同时,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与课程改革实验同步进行;要构建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构建信息化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普遍应用;要加强课程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改革考试内容与方法,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及说明

1.1常州市义务教育1-6年级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供参加课程改革实验的年级、学科使用)

年级 周课时 课程门类

各学科课时数

占总课时比例

品德类课程

品德与生活

品德与社会

420

6.9%

2

2

2

2

2

2

语 文

8

8

7

7

6

6

1470

24.2%

数 学

5

5

4

4

5

5

980

16.2%

外 语

3-4

3-4

3-4

3-4

420-560

6.9-9.2%

科 学

2

2

2

2

280

4.6%

体 育

4

4

3

3

3

3

700

11.6%

音 乐

2

2

2

2

2

2

420

6.9%

美 术

2

2

2

2

2

2

420

6.9%

信息技术

1

1

70

1.1%

综合实践活动

2

2

3

3

350

5.8%

地方和学校课程

3

3

2-1

2-1

2-1

2-1

490-350

8.1-5.8%

周课时数

26

26

30

30

30

30

学年总课时数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6020

1.2常州市义务教育3-6年级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供尚未使用新课程教材的年级、学科使用)

年级 周课时课程

总课时

思想品德

1

1

1

7

6

6

阅 读

5

4

4

说 话

作 文

2

2

2

写 字

(每天20分钟)

数 学

5

5

5

外 语

3-4

3-4

3-4

社 会

2

2

2

自 然

1

2

2

体 育

2

2

2

音 乐

2

2

2

美 术

2

2

2

劳 动

1

1

1

周学科课时

26

26

26

晨会(夕会)

每 天 10 分 钟

班队活动

1

1

1

体育活动

2

2

2

周活动课时

4

4

4

兴趣活动

1-0

1-0

1-0

自 习

周课时总计

30

30

30

2.1、常州市义务教育7-9年级(初中)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周 年 课 级 课程 时 门类

(初一)

(初二)

(初三)

初中阶段总课时数

各科占学科类课程总时数百分比(%) 占活动总量的百分比(%)

思想政治

2

2

2

206

6.5%

5.8%

语文

5

5

5

515

16.3%

14.7%

数学

5

5

5

515

16.3%

14.7%

外语

4-5

4-5

4-5

412

-515

13.0-16.3%

11.6

-14.7%

历史

2

2

2

206

6.5%

5.8%

地理

2

2

140

4.4%

3.9%

物理

3

3

204

6.4%

5.8%

化学

4

132

4.1%

3.7%

生物

3

2

175

5.5%

4.9%

体育与健康

3

2

2

241

7.6%

6.9%

音乐

1

1

1

103

3.2%

2.9%

美术

1

1

1

103

3.2%

2.9%

信息技术

1

1

70

2.2%

1.9%

综合实践

2

2

3

239

7.5%

6.8%

地方和学校课程

3-2

2-1

2-1

241

-138

7.6-4.4%

6.9-3.9%

周课时数

34

34

34

学年总课时数

1190

1190

1122

3502

2.2常州市义务教育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供开设综合课程的学校使用)

年级

课程门类

测算课时

占总课时比例

品德类课程

品德与生活

品德与社会

思想品德

626

6.6%

2

2

2

2

2

2

2

2

2

历史与社会

4

3

3

344

3.6%

科学

2

2

2

2

3

6

6

793

8.3%

语文

8

8

7

7

6

6

5

5

5

1985

20.9%

数学

5

5

4

4

5

5

5

5

5

1495

15.7%

外语

3

3

3

3

4

4

4

832

8.7%

体育与健康

4

4

3

3

3

3

3

2

2

941

9.9%

艺术

4

4

4

4

4

4

2

2

2

1046

11.0%

综合实

践活动

3

3

3

3

3

3

3

729

7.7%

地方和学校安排的课程

3

3

2

2

2

2

3

2

2

731

7.7%

周课时数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9522

学年总

课时数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22

9522


3、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表

年级 周课时 学科

高一

高二

高三

必修选修

授课时间

总授课时数

思想政治

必修

2

2

2

184

184

语 文

必修

4

4

4

368

368

外 语

必修

4

4

4

368

368

数 学

必修

4

4

280

280-412

选修

6

132

信息技术

必修

2

70

70-140

选修

2

70

物 理

必修

3/2

2

158

158-294

选修

2

3

136

化 学

必修

2

2

140

140-259

选修

2/1

3

119

生 物

必修

3

105

105-171

选修

3

66

历 史

必修

3

105

105-228

选修

2

3/2

123

地 理

必修

3

105

105-193

选修

1/2

2

88

体育和健康

必修

2

2

2

184

184

艺术(音乐、美术)

必修

1

1

1

92

92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必修

3

3

3

276

276

劳动技术教育

每学年1周(可集中安排,可分散安排)

社区教育

一般应利用校外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

每学年1周(可集中安排,可分散安排)

地方和学校选修课程

1.5

1-4

8-11

340-566

周活动总量

34

34

34

教学周

35

35

22

4、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说明

小学课程(教学)计划根据是否使用新课程教材和是否开设综合课程分为三种。无论使用何种课程(教学)计划,学校领导、教职工都必须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过程中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现代课程理念,切实转变课程功能,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全面素质。各校必须在同一个工作时间表中安排好不同的课程教学计划,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统一有序。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学校安排的课程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使用。

信息技术课从三年级起开设,教学时间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每周安排1节,共70课时,完成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任务。有条件的学校,在完成70学时教学任务后,可继续开设信息技术课,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外语、科学课程从三年级起开设。2001-2002学年已开设外语、科学课程的学校,在今年秋季五年级继续开设。有条件的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小学英语每周安排4课时进行教学(其中1节使用地方和学校课程课时)。

健康教育从地方和学校课程中每周安排1节课,包括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等,可安排有相应专业、专长或经过培训的人员任教。

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写字等,由学校自主安排进入课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六年级每课时40分钟。学校可利用地方和学校课程的时间安排一节20-30分钟的短课,供写字、课外体育活动和其他教育活动使用。

5、初中课程(教学)计划的说明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明确,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安排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分散、也可集中安排。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应以学生为中心,促使学生个性健全发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有: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教育、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随意的拼凑、混合。信息技术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应信息时代需要的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在初中阶段用70个学时完成信息技术教学任务。有条件的学校在完成70个学时的教学任务之后,可继续使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及学校安排课程的时间,为学生在网络背景下学习创造条件。各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要求,每学年在初一、初二年级集中安排一周教学时间,开展劳动与技术教育。使学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劳动的体验,形成初步的技术意识和实践能力。劳动技术教育原则上在校内进行,如有特殊需求也可以到市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市局属各校必须在每年的8月10日前,将新学年度劳动与技术教育项目、年级、人数及初定时间报基教处和市教研室各1份。到市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的学校必须自主申报,由市教育局基教处统一安排,初三学生由各校安排劳动与技术教育。各学校应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每两周安排1节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禁毒及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人口、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从今年秋季开始,有条件的学校初中英语每周安排5节课(其中1节利用地方和学校课程课时)进行教学。 初中阶段每课时一律45分钟。

6、高中课程(教学)计划的说明:

各校要继续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调整后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计划,正确处理好高考的综合考试与高考的三加二高考方案的关系。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内容,为2005年我市参加高中课程实验做好充分准备。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内容。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合作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

各校要认真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要以学校和区域性网络发展为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现有条件,实现校内外教育资源共同开发和利用。

各校必须按照大纲的规定,每学年安排一周劳动技术教育时间,或集中或分散,由学校自主安排。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与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内容主要渗透在相关学科和活动中进行,并结合地方和学校选修课程开设专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4-5次。

校、班、团等集体活动原则上每周安排1课时,可在地方和学校选修课中安排,并且要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进行。

各校要认真实施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地方课程,积极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资源以及由学校安排的选修课资源,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验,实验方案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精心实施,努力办出学校特色。

二、教学时间安排(见附件2)

1、第一学期从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元月30日结束,实际教学时间104天,2005年元月25日-元月27日三天安排期末考试(小学元月26日-元月27日)。元月31日起放寒假。

2、第二学期从2005年2月23日至7月4日结束,实际教学时间93(小学92)天。中学6月28日-30日安排期末考试;6月29-30日小学非毕业班举行期末考试。

三、教科研活动时间安排(双周)

各学科教科研活动时间如下表,希各校作好安排,以保证有关学科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

星期 学科 时间

上 午

历史、地理、政治

体育、

美术、音乐

生物、信息、劳技

下 午

语文、物理、化学

数学、外语

四、其他要求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转变管理人员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观念,使课程改革成为先进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普及的过程。要组织教师加强学习,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方法与手段;要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眼学生的全面成长和终身发展,形成符合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课程观,为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积极探索并构建促进学校及师生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新课程的逐步推进和全面实施。各校应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并于今年九月一日开学之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校)在实施课程(教学)计划过程中如有经验和问题,请及时报常州市教育局。

附件2:

常州市学校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周历表

星期 日期周次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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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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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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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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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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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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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31

1/11

2

3

4

5

6

7

十一

8

9

10

11

12

13

14

十二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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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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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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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2

3

4

5

十五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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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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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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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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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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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二十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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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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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17

18

19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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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二十二

24

2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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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常州市学校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周历表

星期 日期周次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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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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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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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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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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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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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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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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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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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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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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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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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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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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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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