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中小学生拒进“网吧”的通知 常州市教育委员会 | ||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专学校、委属中小学: 一段时间以来,大大小小的“网吧”迅速在我市大街小巷出现,其中有合法经营的,但也有的是“黑吧”,充斥着色情、暴力、迷信内容的有害信息通过“网吧”传播,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为了防止“网吧”对中小学生产生的危害,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拒进“网吧”的教育活动,现特作如下通知: 1、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为指导,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明文规定不准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并采用多种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认清进入“网吧”对他们的危害,自觉抵制“网吧”的不良诱惑,培养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预防的能力。同时,学校也要对中小学生进行网络道德常识的教育。 2、各中小学校教育学生拒进“网吧”要与德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不准中小学生进入经营性“三室一厅”一样,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制度。 3、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大力推进校园网建设并增加上网内容,利用网上信息资源,建立电子阅览室,丰富中小学生课余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生活,同时对校园网加强管理,趋利避害。 4、中小学校应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宣讲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危害和在校上网的有利条件,以及在家上网的监管。 5、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提高教育中小学生拒进“网吧”工作的成效。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