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建立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青年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新机制,发挥全区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新社人〔2010〕4号)精神,参照市教育局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换届评选工作方法,决定开展新北区中小学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下同)培育室领衔人换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注重选拔师德高尚、富有理想、充满教育激情和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教师。
2. 分类评价原则。具有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初次申报者、首届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重新申报者。初次申报者,着重评价其两方面内容:一是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二是培育室工作方案;重新申报者着重评价其研制的培育室工作方案。
3.注重实效原则。着重评价申报者制订的培育室工作方案在课题研究、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4.兼顾原则。均衡分布各学段、学科,重点考虑主要学段、学科,兼顾其他学段、学科和区域。
5.适量原则。新一届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的数量在原有的基础上作适量增加。
二、领衔人申报条件
学科领衔人须具备条件1、2、3、4、5、7、8、9,班主任领衔人须具备条件1、2、5、6、7、8、9 。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反映。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3.具有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以上专业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或区首届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主持过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于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6.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目前仍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有较强的德育研究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多篇有关班主任或德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公开发表。
7.培育室工作方案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措施扎实有效,招聘培育室成员思路成熟,对拟招聘的培育室成员的分工、专业发展程度有初步的规划和举措,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考虑周到,培育室规章制度明确合理。
8.选定的研究课题具体明确,具有研究价值和一定的科学性、独创性、可行性。研究价值体现在选题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能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同时符合教育科学本身的要求,有学术价值。科学性表现在选题充分占有相关资料,有事实(实践经验)和教育科学基本原理作依据。独创性表现在对选题的独到见解、对研究方法和呈现结果的个性化设计。可行性表现在具备研究条件和时机,研究者本人具备从事课题研究的知识、能力、基础、经验、专长,具备与课题相关的资料、设备等客观条件,研究时机成熟。课题研究的内容详细,方法恰当,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明确。
9.身心健康,年龄适中。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名称命名
优秀教师培育室的命名为:新北区 (学段) (学科)教育优秀教师培育室;
优秀班主任培育室命名为:新北区 (学段)优秀班主任培育室。
四、评选程序
(一)首届领衔人换届评选程序
1.申报:递交领衔人对三年来工作的回顾总结一份,填写《新北区中小学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见附件三、四)一式三份,附《新北区 优秀教师培育室工作方案》(见附件五、六)一式三份。
2.考核: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试行办法》对领衔人三年工作进行考核。
3.审核公布: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核结果后,确定继续担任领衔人的人选。
(二)新增领衔人评选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新北区中小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三份,附《新北区 优秀教师(班主任)培育室工作方案》一式二份,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一、二),将上述材料交学校审核。
2.推荐:领衔人申报者所在单位根据本文要求、申报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教师培训中心。
3.审核公布: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新增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在网上公布。
五、材料报送时间
首届领衔人换届评选纸质申报材料与新增领衔人评选纸质申报材料均于2010年2月23日前报送区教师培训中心,同时将培育室工作方案电子稿发送至jspxzx@{域名已经过期}。
六、新一届领衔人对应学段、学科(或班主任)分布情况
高中:部分学科各1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名,物理、化学、政治、历史、音乐各1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科学、音乐各1名。
学前教育:1—2名。
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各1名。
中学班主任:1名。
小学班主任:1名。
以上学段、学科(或班主任)领衔人视具体报名、考核情况作相应调整。
七、其他
各校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培育室培养教育教学人才的工作机制,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推荐、选拔出高水平领衔人,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