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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关于重申切实加强“减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8   点击:   来源:转发   作者:佚名

关于重申切实加强“减负”工作的通知(重要!)

各中小学: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学校贯彻执行好“减负”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确保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

三、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

四、严禁违规补课;

五、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种兴趣班:1、学校不得提供任何场所;2、学校不得参与管理;3、学校教师不得参与授课等活动;4、学校不得代为宣传动员(包括口头宣传动员与代发书面宣传资料等);5、学校不得代收费用。

局将加强督查。如有违规,将及时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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