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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车辆停放制度
发布时间:2008-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卫东

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根据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1、各类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校园内严禁骑自行车、趟车、乱停乱放。

2. 本校教职员工的汽车停放在行政楼指定区域内;教职员工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教学楼后东北处;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教室或教学楼指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必须上锁,切勿把贵重物品遗忘在车上,以防失窃事故。

3. 本校教职员工的汽车进入校园必须慢行。

4. 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须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征得学校相关科室的同意,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严禁在校内停放过夜。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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