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根据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1、各类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校园内严禁骑自行车、趟车、乱停乱放。
2. 本校教职员工的汽车停放在行政楼指定区域内;教职员工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教学楼后东北处;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教室或教学楼指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必须上锁,切勿把贵重物品遗忘在车上,以防失窃事故。 3. 本校教职员工的汽车进入校园必须慢行。 4. 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须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征得学校相关科室的同意,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严禁在校内停放过夜。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