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发展>>文档资料>>学校规章>>文章内容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卫东

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根据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opyright? 2003 - 2018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北街168号 邮编:213031  苏ICP备10201501号-2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