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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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卫东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人身安全不受损害,财物不受损失,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以及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宿舍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特殊情况须向生活老师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证明)。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搞好室内外卫生工作。不乱倒垃圾,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不在寝室内洗澡、洗衣服,不向走廊或楼下乱倒水及垃圾,保持室内和门前无污水无垃圾。值日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打扫好卫生。
四、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宿舍,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篮球、足球、排球一律不准带入宿舍区。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等。
六、节约水电,用后及时关闭龙头、开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七、举止文明,尊重生活老师的劳动,对生活老师讲礼貌。
八、学生宿舍每寝室设宿舍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一切生活事务,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教育同学爱护公共设施。
九、学生应按宿舍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作调换。
十、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吵架、不惹是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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