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以及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1、师生员工凭胸卡,临时工作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外来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校园。
2、来宾应按要求填写会客单。会客结束,应及时离校,向门卫交回会客单。
3、上课期间学生一般不得会客。
4、住宿校外的人员必须在晚间熄灯时间离校。
5、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逗留、滋事,影响门卫工作。
6、自行车进出,一律下车推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7、机动车辆出入应检查。随车物资出门,须凭有关部门的查验证明,并交门卫核对;危险物品进校,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未经校领导同意,校外车辆、物品不得入校停放、堆放。
8、除工作需要的物品,其他杂物不得堆放在门卫。
9、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奉公守法,政治上可靠,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
10、门卫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又要礼貌待人,文明管理。
11、门卫要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手续完备。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