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须合法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政策法规,经营物品必须保证质量,商店所销售的物品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进货,承包人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票据备查,不得经销过期食品和“三无”产品,学校对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督。每一商品均需明码标价;如果因食品质量导致学生意外由乙方负责;,营业人员须着装统一,持健康证上岗,对本商店内外实行卫生三包。
7、乙方应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对师生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学校将予一定的处罚,严重的可随时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后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承担;爱护学校财产,损坏或丢失学校财物要负责维修或赔偿。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8、在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将商店转让给别人。否则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承包权,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9、 乙方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得让校外人员进入学校,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10、 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商店,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11、 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承包金。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附龙虎塘中学校内商店管理条例一份。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备注:房屋设施见附件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