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发展>>文档资料>>学校规章>>文章内容
卫生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8-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卫东

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以及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一、卫生室的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防病工作。

二、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做好技术指导,参加卫生检查评比。

三、加强传染病管理,及时报告疫情,提高防疫措施。

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培养“小卫生员”,提高学生的卫生知识水平,培养学生“五要”“六不”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每年上半年四月份、下半年十月份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学生健康卡片。

六、对学生的作息情况、学习、体育、劳动、饮食、饮水进行卫生监督,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每星期听文化课或体育课一节。

七、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积极治疗。对近视眼、沙眼、寄生虫的疾病开展预防和矫治工作。

八、卫生室工作人员要注意坚持每周一次无菌操作。

九、卫生室积累资料及时统计分析,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出卫生保健措施,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十、学校卫生人员要树立事业心,学政治,学业务,为国家培养合格健康人才。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6年9月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Copyright? 2003 - 2018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北街168号 邮编:213031  苏ICP备10201501号-2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