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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校舍巡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卫东

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以及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一、巡视地点:

包括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实验楼各楼层及操场、门卫等全校校舍。

二、巡视内容:

检查校舍安全维护情况(包括门窗玻璃、电器设备安全、课桌椅和校园环境等)。

三、巡视任务:

1、各楼层重要部门检查;

2、听取教师生对后勤服务的反映;

3、记录所见所闻;

4、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或主管部门汇报;

5、提出处理意见。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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