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学校的资产管理科学、规范,真正做到物尽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校产教具在教育教学事业中的作用,减少资产的损坏、浪费,根据《江苏省常规管理规范》和《义务教育法》规定以及本校实际,特指定本制度:
一、做好定期维修工作,对需定期维修保养的校产教具要有计划安排,并要登记在册,定期安排检查维修。如教室粉刷、屋面防腐、水道疏通等。
二、做好日常维修工作: 1、水、电维修,专人负责,一般小问题随报随修,如有难题,限期解决。 2、班级财产损坏的维修要结合《班级财产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管理、使用、赔偿的有关条款,及时赔偿、维修并作好记载。 3、突击性维修,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维修。 4、教学用机电设备要与生产或销售商订立维修协议,保证正常使用。 三、维修工作需要外面工种配合的,要事先做好计划,并做好维修费用的核算。较大规模的维修要报校长室,研究后,制度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四、一般性维修要尽量由后勤部门人员完成,并在后勤人员中培养一些专业人员,负责一般性维修。 五、学校的校产教具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类物资需维修要及时报总务处,如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