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实践水平及科研能力,更好地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有效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校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青蓝工程”的实施,先由徒弟与师傅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意向,校长室、教科室、教导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研究,确定实施对象、签定“师徒结对协议书”,正式明确师徒关系。 第三条:“青蓝工程”中每个师徒结对子有效期正常期限为一学年。在这一年中,每学期徒弟在师傅的指导下上一次或以上汇报课;每学年徒弟在师傅的指导下参加至少一次及以上的优课评比活动。徒弟在这一年中如参加校级以上竞赛并获一等奖,该项目得分加10分。 第四条:参加活动的师傅应耐心地把自己对教材的钻研、教学方法的运用传授给徒弟,每周至少主动指导徒弟一次,或听课交换意见,或指导备课,或共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法等。师傅也应在活动中实现自身专业水平新的提高。 第五条:参加活动的徒弟应虚心向师傅求教,每周至少主动向师傅讨教两次,或听课、或请求师傅指导备课、或探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等,每学年至少请师傅修改两篇论文。 第六条:参加“青蓝工程”活动的教师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项活动,倡导积极参加以网络教研次数和质量、上传到校园网上的有效教育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师徒备课笔记的互补性和科学性、师徒整编教学用题目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评比活动,并以此活动为契机提高师徒双方的师德和师能水平。 第七条:师傅在活动中确实履行职责的,学校按学期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另外徒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的,只要是通过师傅指导的,徒弟奖励多少,师傅享受同等奖励数额。 第八条: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青蓝工程”汇报课评比活动。活动中,学校将成立有相对专业水平的教师做评委,评委们按“青蓝工程汇报课评分细则”严格打分,同时按分数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学校按学年将对师徒结对活动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导师”和“教科研优秀个人”,给予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条:本条例于2008年9月起正式实行。
附录: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青蓝工程汇报课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序号 |
项目 |
数量统计依据 |
完成质量检查情况及得分 |
1 |
师徒每学期相互听课对次 | 提供的听课笔记 | 15对次以上15分,每少1次扣1分 |
2 |
师徒教学研讨情况 | 提供的活动记录 | 15对以上15分,每少1次扣1分 |
3 |
课题研究情况 | 提供研究资料 | 1类12分,2类8分,3类及以下0~4分 |
4 |
师徒备课笔记的互补性和科学性 | 师徒备课笔记 | 1类12分,2类8分,3类及以下4~0分 |
5 |
徒弟上汇报课次数 | 开课的反馈情况 | 4次及以上12分,每少1次扣3分 |
6 |
参加校园主题网络教研情况 | 网络统计 | 6次以上12分,每少1次扣2分 |
7 |
上传到校园网上的有效教育资料 | 网络统计 | 10次以上10分,每少1次扣1分 |
8 |
师徒整编教学用题目的数量和质量 | 师徒编制的有效作业 | 12次以上12分,每少1次扣1分 |
说
明 |
1.等级分在前3名的为一等奖,其导师为“优秀导师”其徒弟为“教科研优秀个人”; 2.等级分在前4~8名的为二等奖; 3.表格中“1类”是指完全按照甚至超过相应项目的基本要求,并被评判为“达标”的;“2类”是指较好完成相应项目的基本要求,并被评判为“基本达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