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学期临近结束,本学期课本费、作业本费、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已结算,期初三项收费共278元,实际支出共194.91元,结余共83.09元,详见结算清单,请核对。
另外,因教学工作需要,学校为每位学生代办以下项目不在“一费制”中列支:
1、历史课课练学习与评价 1本 9.7元
2、新课程伴你学化学 1本 9元
3、新课程伴你学政治 1本 8.5元
4、美术习作画本 1本 3.1元
5、暑假作业 1本 6.2元
6、伴你学语文 1本 11.3元
7、伴你学数学 1本 9.8元
8、伴你学英语 1本 11.5元
9、伴你学物理(上下) 1本 19.2元
10、07年春季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说明 1本 1.8元
11、07年春季伴你学语文 1本 9.8元
12、07年春季伴你学英语 1本 11元
13、07年春季伴你学物理 1本 9.5元
14、07年春季常州历史 1本 4元
15、07年春季常州地理 1本 2.7元
16、学生教育手册 1本 2.5元
17、学生成长记录册 1本 5元
18、关心下一代周报(三人一份) 每生 5元
19、初中生世界(一人一份) 每生 24元
20、常州教育报希望版(一人一份) 每生 10元
21、讲义费除在作业本、讲义纸张费中结算部分外超支70元(以复习资料用纸为主)。
以上二十一项应收费243.6元,收支相抵,应收费160.51元。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1月16日
回 执
结算清单和以上内容已核对无误。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8年1月 日
告家长书
(九年级)
各位家长:
学期临近结束,本学期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已结算,期初两项收费共135元,实际支出共121.4元,结余共13.6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
2、单线本:11本*0.4元/本=4.4元
3、英语本:4本*0.4元/本=1.6元
4、作文本:1本*0.4元/本=0.4元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6月5日
回 执
结算清单和以上内容已核对无误。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8年6月 日
告家长书
贵家长:
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体现中学生的青春特色,经校行政研究决定,拟为我校七年级学生订做夏装、秋装校服各两套。
1、原则:以自愿为原则
2、校服款式:夏装、秋装
3、服装用料:夏装:TC棉面料;秋装:桃皮绒面料
4、每套价格:夏装:78元(已收);秋装:85元
请贵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
感谢贵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一贯支持。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10月17日
回 执
是否同意: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8年 月 日
告家长书
贵家长:
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体现中学生的青春特色,经校行政研究决定,拟为我校七年级学生订做夏装、秋装校服各两套。
1、原则:以自愿为原则
2、校服款式:夏装、秋装
3、服装用料:夏装:TC棉面料;秋装:桃皮绒面料
4、每套价格:夏装:78元;秋装:85元
请贵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
感谢贵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一贯支持。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9年7月7日
回 执
是否同意: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9年 月 日
告家长书
贵家长:
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体现中学生的青春特色,经校行政研究决定,拟为我校七年级学生订做夏装、秋装校服各两套。
1、原则:以自愿为原则
2、校服款式:夏装、秋装
3、服装用料:夏装:TC棉面料;秋装:桃皮绒面料
4、每套价格:夏装:78元;秋装:85元
请贵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
感谢贵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一贯支持。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10年9月6日
回 执
是否同意: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0年 月 日
告家长书
贵家长:
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体现中学生的青春特色,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并报教育文体局同意后,拟为我校全体学生订做夏装校服两套。
1、原则:以自愿为原则
2、校服款式:夏装
3、服装用料:TC棉面料
4、每套价格:78元
请贵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
感谢贵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一贯支持。请家长填好回执后交班主任。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4月11日
回 执
是否同意: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8年 月 日
告家长书
贵家长: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文件(常教体〔2009〕14号)《关于倡议学生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精神,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走读学生由学校提供中药处方,由家长自行去医院或药店购买,煎煮服用。住宿学生由校方统一组织实施,并统一煎煮。
我校于9月22日—9月24日,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药品泡制,采用统一煎煮的方式,安排了全体住宿学生服用了中药(共服用三天,6次),药费为每人6元。
感谢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请住宿班学生于10月12日下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9年10月9日
回 执
是否同意: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9年10月 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常教基[2008]3号《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业性收费
1、杂费(每生每学期)(含信息教育费30元): 160元(符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的学生不收取)。
转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提供相应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享受免收学杂费。
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并有暂住证;
2.父母或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3.具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4.符合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规定。
2、借读费(每生每学期):省内340元,省外390元(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入学按常政办发[2007]23号文件执行)。
3、住宿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80元。
二、代办性收费:
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每生每学期):35元。
三、服务性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于2月25日带好相关材料一次交清。
住宿班学生2月24日下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2月22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业性收费
1、杂费(每生每学期)(含信息教育费30元): 160元(符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的学生不收取)。
转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提供相应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享受免收学杂费。
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并有暂住证;
2.父母或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3.具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4.符合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规定。
2、借读费(每生每学期):省内340元,省外390元(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入学按常政办发[2007]23号文件执行)。
3、住宿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80元。
二、代办性收费:
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每生每学期):35元。
三、服务性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于11月14日带好相关材料一次交清。
住宿班学生11月16日下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8年11月12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88号、苏财教[2008]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财综[2008]96号、苏价费[2008]392号)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初中35元。
(三)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80元。
(四)关于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如对上述收费有疑问,可联系: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0519—85127250 85127715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总务处 0519—85482868
感谢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请住宿班学生于2月22日下午来校后交清。非住宿班学生于2月23日上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9年2月20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88号、苏财教[2008]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财综[2008]96号、苏价费[2008]392号)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初中35元。
(三)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80元(七年级新生已收)。
(四)关于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如对上述收费有疑问,可联系: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0519—85127250 85127715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总务处 0519—85482868
感谢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请住宿班学生于9月13日下午来校后交清。非住宿班学生于9月14日上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9年9月10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10]22号、常财综[2010]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春季中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初中35元。
2、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80元。(常新价[2003]22号)
3、关于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如对上述收费有疑问,可联系: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0519—85127250 85127715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总务处 0519—85482868
感谢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请住宿班学生于2月28日下午来校后交清。非住宿班学生于2月29日上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10年2月25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秋季市区中小学教育收费的通知》(常价费[2010]168号、常教计[2010]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春季中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初中35元。
2、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80元。(常新价[2003]22号)
3、关于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4、代收新华书店辅导材料费(因市教研室教辅材料费未结算,拟于十二月份收取)。
如对上述收费有疑问,可联系: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0519—85127250 85127715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总务处 0519—85482868
感谢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请住宿班学生于9月12日下午来校后交清。非住宿班学生于9月13日上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10年9月10日
告九年级学生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2007年秋季开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业性收费
1、杂费(每生每学期): 130元(符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的学生不收取)。
转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提供相应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享受免收学杂费。
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并有暂住证;
2.父母或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3.具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4.符合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规定。
2、信息教育费(每生每学期): 30元(符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的学生不收取)。
3、借读费(每生每学期):省内340元,省外390元(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入学按常政办发[2005]3号文件执行)。
4、住宿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80元。
二、代办性收费:
1、课本费(每生每学期):初中三年级学生143元;
2、作业本费(含讲义费)(每生每学期):35元。
三、服务性收费:
1、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2、胸卡费:5元(代办)
3、部分学生于8月15日回校的快餐费:6元。(代办)
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于10月8日带好相关材料一次交清。
九年级住校班学生10月7日下午来校后交清。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