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0-12-10   点击:   来源:   作者:未知

 

一、活动背景
  在今年3月22日是第十八届“世界水日”,3月22~3月28日是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为丰富学生的绿色环保知识,培养学生的良好的环保行为,提高师生、家长的环保素养,扩大环保教育的影响面,结合学校重点发展项目——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 “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普及宪法、水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全新的姿态和面貌迎接省运会的召开,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高尚情操。
三、活动时间:2010年3月——2008年5月
四、参加对象: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主题:生命之水
六、主要内容:
1、在3月22日(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举行我校“生命之水”活动的开幕式。另外利用宣传橱窗、班级板报、学校网站、悬挂横幅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会标设计大赛。
会标设计要求:①可采用手绘或电脑制作,鼓励创新,要求彩色;②图案简洁易识,主题突出;③电子版像素要高,适合直接彩印和LOGO制作;④电子版格式可以为.jpg、.bmp、.gif等;⑤电子版要求有彩色打印稿;⑥作品需有100字左右的寓意说明;⑦要求最终呈现结果为A4大小二维图片格式。
3、“珍爱生命之水,文明与法同行”主题征文、绘画比赛
  征文围绕《宪法》、《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内容展开。题目自拟,要求:主题鲜明,视角独特,内容充实,文字流畅,联系生活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征文字数不少于800字。征文文字稿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绘画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通过对水法、宪法等法律基本知识的解读,普及法律或节水基本知识,提高守法、用法和资源节约、低碳生活意识,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大小纸(尺寸:54CM×38CM),并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4、“爱水节水护水”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在校园、社区、家庭开展爱水节水护水宣传、植绿护绿、保护水质、节约用水等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使他们在亲身实践中体验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母亲河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宣传水文明理念。
要求:上缴材料形式不限(建议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配以图片、视频或有关单位证明等原始佐证材料);
七、其他事项
请各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各项作品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活动内容中的第2、3项作品各班至少准备两件,第4项作品各班准备一件,完成时间5月10日之前。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20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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